根据《阳江市招投标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选定施工承包人管理办法》(阳府[2008]84号)的规定,每年一次(初定11月份,以通知为准)受理进入阳江市招投标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预选施工企业名录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或专业承包企业等级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不良行为。
(二)申请资料
申请企业应按规定如实填报《阳江市招投标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预选施工企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从阳江建设信息网表格下载区下载)及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备原件核对),
1、营业执照(含年审记录);
2、税务登记证(含年审记录);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书;
6、市外企业提供年度进市备案表。
(三)预选办法
阳江市招投标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预选施工企业资格审查小组依据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按规定程序及预选标准进行预选。推荐为预选施工企业的结果名单在阳江建设信息网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公示三天,经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正式确定进入预选施工企业名录,并在《阳江日报》和阳江建设信息网上发布。进入名录的预选施工企业可以参加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选择承包人的摇珠活动,并有确定为承包人的资格。
(四)相关规定
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交申请进入名录库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经有关部门核实认定申请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得入选名录库;已入库的清出名录库,并不得参加下一次的入库申请。